保卫处职责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发布人:陶杰 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组织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渗透)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3.做好全校政保调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制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预案,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4.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案件、纠纷。
       5. 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备,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生产安全。
       6.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平安、和谐、有序校园。
       7.做好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种破坏活动及一切事故的发生。
      8.做好户政基础工作;代管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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