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0日发布人: 来源:党委安全工作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校教职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自救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3月—6月。

二、培训方式

2026年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由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协助各单位开展,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与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宣传服务队指定人员联系,确定各自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并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引导及现场保障等工作。

三、培训范围

全体教职工、学生、“三保”人员及外包项目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教育系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落实教职员工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2、典型学校火灾事故剖析警示做到预防为主;

3、校园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每位职工要会自查自纠;

4、教学楼、宿舍楼、办公场所大功率用电安全及家庭厨房用电用气,高层建筑逃生;

5、消防设施器材的正确配备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培训实施要求

1.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并完成培训,不得拖延、漏训;

2.培训期间做好培训记录(理论、实操演练照片签到);

3.各单位如开展灭火演习,提前向党委安全工作部申请灭火器材。

(二)组织管理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和学校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参考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学校作为消防重点单位,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泛组织师生员工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压实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种潜在安全隐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

3.确保落地见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安排好培训场地,做好人员组织、场地布置等工作,充分保证此次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培训工作联系人

党委安全工作部:

(花园路校区)李豫峰 18339213709

(航空港校区)吴南达科 15938727671

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

周璇177377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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